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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宝行业诈骗套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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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添加时间:2024-09-23
  • 来源:珠宝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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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高端装饰品市场中,珠宝玉石以其独特的魅力深受消费者青睐。然而,近期一起涉及珠宝玉石虚构交易的诈骗案件却为这一行业敲响了警钟。

赵某长期做珠宝玉石生意。自2023年2月起,赵某向卖珠宝玉石的吕某虚构有客户需要看货,以借贷销售的名义,从吕某处取走珠宝玉石物件66件,价值175.6万元,向吕某先行支付货款17.6万元,并约定待销售成功后将剩余货款支付给吕某。随后,赵某将珠宝玉石向典当行进行质押,所得质押款项用于赎回先前质押的珠宝玉石、支付典当行利息及偿还债务。

在吕某向赵某索要货款时发现,赵某并未实际销售,并得知赵某将珠宝玉石进行典当,吕某到典当行后发现仅有珠宝玉石物件27件,遂以35.1万元赎回,其余下落不明的珠宝玉石价值71.6万元。

此后,赵某以同样诈骗伎俩,向另外四位从事珠宝玉石经营的受害人诈骗珠宝玉石,包括吕某在内共计诈骗金额近539万元,案发前赵某共支付货款37.6万元,造成被害人实际损失399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鉴于其自首及认罪认罚的态度,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理,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同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损失共计399万余元。

据悉,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使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在于诈骗行为发生在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与民事合同欺诈的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本案中,赵某与被害人协议借贷销售,赵某明知自己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而采取欺骗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构成合同诈骗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法官提醒,在进行黄金珠宝等贵重物品交易时,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深入了解对方的履约能力,合同条款应当具体明确,尤其对于提货时只支付部分订金的交易,要格外谨慎,以避免上当受骗,遭受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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