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寿山石鉴定机构所出具证书上的鉴定结论“寿山石/田黄石”,具有很大的误导性。这样的鉴定结论,让大家误以为配有该证书的寿山石,是产自原产地福州寿山的田黄石,实际上不是,也可能产自其他地区。目前证明寿山石原产地的有效途径是依据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申请寿山石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国家质监总局称:寿山石鉴定证书不能替代寿山石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实际上,所有珠宝玉石检验机构,按质监部门批准的能力表(检测项目),依据GB/T16553《珠宝玉石 鉴定》标准,对送检样品,只能作出宝玉石种属(名称)及其仿制品、宝玉石是否合成、宝玉石是否有优化处理等的结论或结果。尤其是鉴定结论或检验结果中的宝玉石种属(名称)确定,必须是规范的宝玉石名称,目前国内所有质检机构均引用GB/T16552《珠宝玉石 名称》国家标准中附录里的宝玉石名称,该标准《目录》无“田黄石”名称。
国家标准《珠宝玉石 鉴定》不涉及产地鉴定,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寿山石》虽然涉及质量评价,但同样不涉及产地鉴定。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寿山石》附录B表B.1《寿山石主要品种表》石种名称“田黄石”,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寿山石,也就是说此名称不能直接绕过该《保护》规定。
个别鉴定机构超范围引用地方标准,直接绕过寿山石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申请程序,宣称用权威的雕刻艺人感觉或经验,直接向社会出具数以万计的“寿山石/田黄石”证书,违反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导致全国数以万计的藏者或爱好者误以为是证明原产地的田黄石鉴定证书,危害极大。
所以,质监部门应加强对鉴定机构出具珠宝玉石检验报告或鉴定证书的管理,规范标准的引用范围和珠宝玉石名称很重要。珠宝玉石名称一字之差,售价千差万别。目前全国所有珠宝玉石检验机构统一引用《珠宝玉石 名称》国家标准,出具珠宝玉石证书或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