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甚至政府的个别部门,不懂寿山石的“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导致被个别寿山石鉴定机构忽悠。国家质检总局早在数年前就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了寿山石的地理产品保护,“田黄石”等品种名称被列入保护的名称。依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自国家质监总局批准对寿山石地理产品保护公告的之日起,“田黄石”等寿山石品种名称已成为地理标志产品专用名称,没有寿山石“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寿山石,不能称“田黄石”。也就是,目前市场上出现的数以万计的“寿山石/田黄石”鉴定证书,是违反了国家质监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违规使用“田黄石”保护名称,更不能确定是否来自原产地寿山。福建宝协为规范寿山石雕材料市场,消除误导,现就寿山石“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简称专用标志)与寿山石鉴定证书,做如下说明:
1.配有专用标志的寿山石,说明是原产地的寿山石。配有鉴定证书的寿山石,说明寿山石不一定来自原产地寿山。
2.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证明的是寿山石的原产地,鉴定证书或检测报告证明的是寿山石矿物成分。
3.专用标志由寿山石企业向福州质监局申请,省质监局审核,国家质监局颁发。鉴定证书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依据《珠宝玉石 鉴定》国家标准出具。
4.专用标志来自地理标志产品认证体系,使用主体是企业。鉴定证书来自标准化体系,出证主体是检测机构。
5.寿山石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由于条件的原因,至今没有企业申请使用。寿山石鉴定证书自《珠宝玉石 鉴定》标准出台后,国家和地方检测机构均可出具。
6.专用标志和鉴定证书,与寿山石雕刻大师没有一毛钱关系。专用标志是要求申请企业具备符合地理标志产品认证体系的条件,鉴定证书是要求检测机构依据检验标准出证。
7.寿山石鉴定早已被列入GB/T16553《珠宝玉石 鉴定》国家标准,国家早已放开社会力量设立的珠宝玉石检测机构的实验室资质认定的行政许可,出具寿山石鉴定证书,没有唯一性。
8.GB/T16552《珠宝玉石 名称》国家标准虽然没有“田黄石”,但它与寿山石的其他百余种名称被列入了地理标志产品专用名称受到保护,没有“专用标志”的寿山石,鉴定机构不能随意使用该名称。
9.福州寿山石鉴定中心属于检测机构,出具的寿山石鉴定证书不能替代寿山石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这是国家质监总局告诉福建宝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