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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色慌张,花18万多买金条?北京一金店员工果断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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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添加时间:2025-09-19
  • 来源:北京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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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读

为孩子筹备婚礼买黄金,看起来合情合理,但是从昌平跑到通州的金店,花了18万多却买了三根不同克重的金条,是不是有些奇怪?

今天的案例要跟大家说说使用被诈骗来的资金,将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


案件回顾

近日的一天中午,通州某商场一黄金饰品商铺工作人员报警,称一男子在店内花费18万余元,购买了240 克金条,但该人在购买黄金过程中神色慌张,举止十分可疑。接报后,潞源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工作。

面对民警的询问,该男子向民警解释说:“儿子要结婚了,买些黄金”。

购买黄金的男子姓相,相某表示因儿子结婚需要来购买金条。但相某购买的是4根不同克数的金条,当民警问及结婚购买黄金为何没要金饰而买金条时,相某立即改口称儿子现在还在读大学,购买金条是为以后结婚做准备。

而细心的民警发现相某在交流过程中眼神闪躲、神色慌张,当问及购买黄金的资金来源时,相某称自己在昌平开了一家小吃店,购买金条的18万余元均为自己平时攒下的私房钱,家属并不知晓!

在此过程中相某边回答民警边低头操作手机。

面对种种可疑情况,民警并未急于进一步询问,而是将相某和金条一同带回了派出所。回到派出所后,当民警问及为何专程从几十公里外的昌平来到通州买金条时,该人的言语明显出现迟疑,并不停地通过手机聊天软件与他人进行联系。

经过民警的不断追问,相某的心理防线被成功击破。

最终,相某向民警供述了帮助他人购买黄金从中获取非法收益的犯罪事实。

购买黄金的18万余元并不是其本人存款而是来自陌生人员的转账,后经民警对相某银行账户进行核实,其购买金条的钱款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涉案资金。

经工作,犯罪嫌疑人相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被通州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