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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陶区一珠宝行因偷税被处以245.8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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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添加时间:2026-08-26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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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菏泽市定陶区众石珠宝行偷税案件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线索,依法查处菏泽市定陶区众石珠宝行偷税案件。

经查,2022年至2024年期间,菏泽市定陶区众石珠宝行通过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收款方式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款共计131.93万元。2026年2月、6月,菏泽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分别对菏泽市定陶区众石珠宝行及其经营者聂远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213.18万元、32.62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全部追缴入库。

菏泽市税务局稽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偷逃税款,属于税收征管法明确的违法行为。税务部门将加强税收监管,依法查处各类涉税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国家税收安全和法治公平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