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清查14万评比表彰项目
保留4218个项目,总撤销率为97.16%;福建省宝玉石协会“福建省珠宝首饰业著名品牌评选活动”和“福建省推广销售标准金饰达标活动”被保留。
据新华社报道:近日,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负责人就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有关问题接受记者采访。
为进一步巩固清理规范成果,去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年底成立了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
协调小组负责人介绍,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2006年至2009年期间,由中央纪委牵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参与,全国共清查出各种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48405个,保留了4218个项目,总撤销率为97.16%。
据介绍,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实行总量控制,除已经批准的保留项目之外,原则上不再新增常设项目。
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开展过程中有哪些要求?对此,上述负责人介绍,各地区各部门在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程中,应切实把握以下四点要求:
一是严格按批准的项目内容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未经批准不得变更、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字样。
二是坚持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对于推荐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对于推荐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征求工商、税务、纪检监察、安全生产等部门意见。
三是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和评选结果等要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一般不评选副司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司局级以上单位和干部、县级以上党委或者政府,严格控制县处级干部所占比重。
四是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规定,主办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或者变相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