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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宝协年会决议:坚决惩罚金饰价格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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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添加时间:2013-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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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宝协2013年年会于11月20日在泰宁县召开,来自全省的423家企业512人参加了年会。与会者听取了秘书处工作报告后,对当前我省黄金首饰价格混乱,给消费者造成伤害,影响行业稳定,表示担忧,在讨论中纷纷提出治理意见。会议集中大家的意见,作出治理决议:

 

      一、会员单位金店,黄金首饰的价格行为应严格按照国家《价格法》的规定,诚信标价,不得价外加价(如未明示的工费、精品费等)。违反本决议或触犯《价格法》规定的,福建宝协予以警告,警告无效的,将建议理事会予以除名。

  

      二、非会员金店,违反《价格法》规定,利用明码标价实施价格欺诈的,即通过媒体或店外宣传广告、短信、微信等,只明示金价,未明示隐性工费,或利用使人误解的宣传引诱顾客购买金饰,福建宝协为维护会员金店的合法利益,将发动行业和社会予以举报,对违法证据确凿的,移送价格主管部门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