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艺城业主委员会依照台江区房管局有关选聘物业公司的规定,于2008年6月21日至24日举行了业主表决活动,就是否选聘物业公司和是否授权特艺城业主委员选聘物业公司,进行了表决。结果:两个事项经过业主表决均获得“双过半”,也就是说,特艺城聘请物业公司、授权特艺城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公司表决合法有效,获得通过。
▲依照有关规定,台江区新港街道物业处杨键(后)和新港社区陈主任(前)
开封投票箱
▲依照有关规定,台江区新港街道物业处杨键(后)和新港社区陈主任(前)
开封投票箱
▲依照有关规定,台江区新港街道物业处杨键(后)和新港社区陈主任(前)
检查业主填票情况
▲依照有关规定,业主委员邀请业主和协会代表参与唱票和计票
▲台江区新港社区陈主任(前)随机抽出表决票电话核对业主填票情况
▲表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