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栏目未定
文章正文

呼吁税务部门按实际征收金饰消费税

  • 浏览数:1140次
  • 添加时间:2024-01-25
  • 来源:
  • 作者:

呼吁税务部门按实际征收金饰消费税

给行业企业一条活下去的路

 

福建省税务局:

福建省宝玉石协会根据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新修正的《福建省企业与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呼吁税务部门妥善处理以往行业税务问题,制定符合实际的黄金首饰消费税实施方案,按实际征收金饰消费税。

1,高成本,低利润,低风险,是经营黄金首饰的特点。在投资存在高度风险或不知道投什么的时期,有相当部分的社会资本涌向了金店,导致我省乃至全国上下金店多过米店。如价值1克500元的黄金首饰,按1月8日上海黄金交易所9995黄金的报价480.72元,成本占了96.14%,毛利不到5%。

2、从事珠宝玉石首饰经营业务的人员,福建全省有近60万人,分布全国各地,是中国从事珠宝业就业人数最多的省份。仅广东全省,就有8万多福建珠宝商。

3、零售黄金首饰,属于消费税的调整范围,福建乃至全国,税务部门均以“定额”形式向金店征收消费税。这种“定额”远低于金店以旧换新业务,金条制品买卖,黄金首饰零售等的“产值”总额。金店零售黄金首饰,消费税自由加工环节转移到零售环节征收,全中国没有一家金店有过直接向消费者加收5%消费税的情况。都是金店自掏腰包。

4、国家法规明确规定,以旧换新业务(收工费)、金条制品买卖,没有纳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金店因为交不出具体的数据,个别税务部门却要强行纳入征收消费税。这不合理也不合法。实际上金店的主要利润是靠“工费”收入和金条的溢价。金店单纯零售黄金首饰,扣除黄金材料成本96%,行业平均销售成本5%,消费税5%,亏本6%。

5、根据福建省宝玉石协会2023年的行业调研情况,福建全省有大小金店8000多家,规模以上金店(柜台存货600万元)也有3000多家,“产值”260多亿元(以旧换新业务,金条制品买卖,黄金首饰零售),“产值”比2022年减少大约100亿。

6、疫情三年,行业苦不堪言,全行业处于亏损状态,金店靠国际金价三年连涨“获益”,我省和全国上下一样,金店因祸得福活了下来。疫情结束,正当大家充满希望时,全省上下突如其来的“补税”风暴,打击了大家“活下去”的信心。

7、行业企业呼吁福建省宝玉石协会,向省政府求救:做珠宝玉石首饰生意,看起来满是珠光宝气,但有谁知道他们只是靠他们的传统生意养家糊口,疫情刚过,税务部门不要再给行业企业的伤口上撒盐,在法制的今天,他们从未想过偷税漏税。鉴于此,福建宝协建议税务部门开展调研,妥善处理以往行业税务问题,制定符合实际的黄金首饰消费税实施方案,让大家明确税收政策,安安心心做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