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轻信!别轻信!别轻信!
福州已发生多起
闹市区的连锁金店人去楼空、承诺的高额回报本息无归……近两年来,福州地区已经持续发生多起黄金托管骗局,不少消费者本想着能“投金得金”稳赚一笔,结果却是多年积蓄一夜“蒸发”。相关部门也多次发布风险提示,提醒群众防范以销售黄金珠宝为名实施非法集资的行为。
这些金店多以“黄金托管理财”为幌子
将目标锁定在
最容易受骗的中老年人群体上
宣称顾客可以“买黄金赚黄金”
用折扣价出售黄金
买黄金可按比例赠送黄金
保底收益等方式
吸引顾客与店家签订黄金订购合同
只要顾客将黄金寄存店内
一年后便可连本带利拿回黄金或现金
年化率少则10%,多则15%
部分金店也沿用了保健品营销套路,狂打“亲情牌”,对老年客户嘘寒问暖,还会通过送产品福利、组织小聚会等方式对老人进一步“洗脑”。
“金店黄金回租、黄金托管都是老骗术了,其共同特征就是消费者花钱买黄金,但拿不到实物黄金,只有商家口头承诺或合同约定的未来‘收益率’。”
长乐区公安局民警告诉记者,近年来,部分黄金珠宝公司通过门店以销售返利、延期交付、溢价回收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主要有两种模式:
一是售后回租
客户在黄金珠宝公司的门店购买黄金珠宝,不提取购买的实物,转而同另外一家从事租赁业务的公司(一般与黄金珠宝公司有关联)签订黄金珠宝的租赁合同,在合同中约定由租赁业务公司定期给予客户固定的租金回报。
二是售后托管
客户在黄金珠宝公司的门店购买黄金珠宝后,不提取购买的实物,而以代为投资、加工、销售等为名,与另外一家公司(一般为黄金珠宝公司的关联公司)签订黄金珠宝代管(加工、销售)协议,由关联公司承诺在代管期内给予投资人一定的固定收益,或到期以约定的价格进行回购。
眼下
黄金托管类营销骗局还在“升级换代”
购买合同更“规范”
营销手段更隐蔽更有效
预期“获利”更多更有诱惑力
公安局民警提醒广大群众
实物黄金托管受严格监管,仅限于金融机构设立,金店不具备此类业务资质,投资者应审慎选择投资渠道,避免陷入非法集资陷阱。
同时,不要轻信“天上会掉馅饼”,对于声称高收益的投资项目要保持高度警惕,理性衡量风险,结合自身情况谨慎考虑是否投资。如果发现自己或亲友掉进非法集资的陷阱中,应妥善保存证据,并及时向公安机关、金融监管等有关部门求助或举报,理性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