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女士(化名)为了投资,以478元每克的价钱在直播间分批网购了2300克金条,花费约110万元。正好遇到金价大涨,商家以库存不足为由多次延迟发货,仅赔偿100元,并建议乐女士退款。乐女士多次协商未果,将商家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如下:解除双方买卖合同,商家退还乐女士货款109.94万元。赔偿乐女士因金价上涨造成的损失156400元(按照市场价差计算)。商家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